不知大家有沒有看今天的都市日報, 如果沒有的話, 就看看以下的文章連結~
http://www.metrohk.com.hk/news.php?startDate=16102007&newscat=21&newsid=56116
看過後, 自己有一些心得, 就是拍攝的樂趣. 大家拍攝時都會將最美好的一刻留下來, 但留下來時, 甚麼最令自己得到快慰呢? 有一部份是相片的內容, 但更有一部入是別人對你所拍的照片的觀感. 別人的意見就是自己拍攝的原動力, 這就是分享, 就是力量.
在文章的後段提及怎樣才可令那老先生停止拍攝, 他就板起面說:「影相是我生命的動力,因為眼睛不好,影相是我外出的唯一理由,因為攝影,所以我喜歡外出,生活亦從此有了樂趣;若沒有攝影,我便只有在家中呆坐的份兒,出街亦變得沒有意義。」「所以無論如何,我怎樣也不願意放棄攝影!
這句說話非常之好. 就是覺得生命就是拍攝. 如果當每一個都以自己的生命來對 自己的事, 那會是一件甚麼的事呢? 我想那必是一件有生命的事~ 失明的攝影師就以沒有生命的照來帶出一件事, 就是世上的事都沒有生命, 惟人有給予死物生命的能力. 直到自己的生命到終結時, 無力將自己的生命力感染這個世界時才停止, 才完結. 但事實上照片已經感染到世人, 帶出生命.
短短數十年的人生就不是為生活而活, 而是為別人帶出生命而活 .....
大家同意嗎
1 則留言:
Nice Blog :)
發佈留言